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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湖)长工作推进会议在成都召开

2018-09-27      阅读量:907


   
   9月26日上午,四川省河(湖)长工作推进会议在成都召开。省委书记彭清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不断改善四川水生态环境,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省委副书记邓小刚主持会议。彭清华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四川水系发达、河湖众多,是长江、黄河的重要水源发源地、重要水源涵养区和主要集水区,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任重道远。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河(湖)长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让巴蜀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彭清华指出,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沱江、岷江流域和嘉陵江、渠江、涪江部分支流为重点,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和水生态系统治理,从严控制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摸清问题与完善方案结合起来,明确管理保护的方向和路径;把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结合起来,增强管理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把专项行动与社会参与结合起来,形成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把完善制度与依法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管理保护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彭清华强调,要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省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河(湖)长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督察问责,扎实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对河湖管理保护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考核激励,对照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量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河(湖)长能力水平。
   会上,水利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和德阳市、成都市双流区、宜宾市高县、广安市武胜县飞龙镇负责同志分别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担任省内主要河流河长的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成都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河长在本地区分会场参加会议。